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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党委传达《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作者:蒋招君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05日 点击数: 收藏 打印文章

近日,县水利局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林祥虎纪委书记主持会议,局班子成员参加。

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原文后,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对党内巡视的组织领导、巡视内容、工作程序和方法以及有关要求进行了明确,是加强党内监督的又一项重要措施。同时,《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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