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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门镇“问、考、审”规范村级干部从政行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6日 点击数: 收藏 打印文章

一是“问”, 实行责任问究年初,由镇党委与村“两委”负责人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把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位村干部,对每一位村干部承担的职责,实行百分制考核问责制度,对工作中出现失职、失误造成损失或不能圆满完成任务的,按照责任划分实行不同类别的问责,轻则实行诫勉谈话,重则停职待用。

二是“考”, 实行绩效考核把村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与工资、奖金发放情况挂钩,依据百分制规定,由镇党委对村干部每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量化打分、合理统计、科学评定、定期通报,根据综合评价的结果确定干部工资、奖金数额,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三是“审”, 实行民主审议定期组织村民代表大会,对村级重大的决策和村干部工作情况进行审议、评价,并将评议结果张榜公布。村务监督委员会提出异议的决策,村“两委”要及时召开村两委会议、党员大会进行重新研究、审议;评议不过关的村干部,由镇纪委、村支部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教育、培训、整改;连续两年评议不过关的村干部,按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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