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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听到群众反映县节水办在往年工作中有乱罚款现象,尤其在企业中反响蛮大。为此,协会于5月份专门成立了县节水办调研组,深入企业单位进行调查研究。
7月27日,由调研组组长吴育高同志主持与成员在县委小礼堂会议室对调研结果进行梳理、汇总。最后,对县节水办的执法权限划定归纳以下建议:
(一)县节水办的职责与县自来水公司有相同的对象,相同水源、相同网络,但两家时有矛盾。建议县节水办对企业超指标用水的收费权限直接划给县自来水公司。由县自来水公司承担起相同的任务,有效且能节约费用。不仅节省办公用地,而且人员方面也可得到相应精减。
(二)建议将县节水办列入到县水利局内设的办公机构。节约用水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县节水办的职能主要是以大力宣传基本国策为主要任务,提高全民节约用水的意识使节约用水成为人人自觉行动。当前政府在做为企业减负的工作时,如果县节水办把超指标用水倍数收费作为主要任务,势必加重企业的负担。同时,核定企业用水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也存在责疑。再说,自来水管网建设均由县自来水公司投资、维护,而超指标倍数收费归县节水办反而显得不顺。把县节水办的行政执法权列入到县水利局下设机构,避免群众认为县节水办是与企业超指标用水倍数收费为主要任务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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