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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监督信息
第二期
玉环县行风监督员协会办公室 2010年8月18日
行风监督信息
【本期目录】
●协会召开组长会议落实各项工作
●协会工商评议组直面向工商局反馈评议意见
●玉环县招投标工作引起协会关注
●玉环县招投标中心第一次调研情况
● 对县节水办调研后的几点建议
协会召开组长会议落实各项工作
5月5日下午,协会在县府小礼堂3号会议室召开五大组组长和相关专题评议组组长会议,专题部署2010年行风监督各项工作任务,会议由会长许心孚主持。
会议就2010年的工作部署、各组分工、各项监督展开讨论。今年的工作除对工商评议、积极参与县纪检部门布置的专项活动外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对去年行风民主评议过的三个单位 “回头看”;二是成立招标办调研组,重点对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的情况调研;三是抓日常工作的落实,如已落实到五大组的低保户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药品零差价实施情况和与民生密切的液化气计量安全情况的抽查。
会上,与会人员发言踊跃,建言献策,提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会长许心孚提出:今年很多工作内容是新的,有一定难度,需各组慢慢细致深入调查研究,有的在我们监督权限不能及的,我们应积极向县有关部门或领导提出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五大组组长要尽量把所有会员发动起来,让每个会员都能尽责参与,努力把工作做好。
协会工商评议组直面向工商局
反馈评议意见
2010年6月9日,协会工商评议组在玉环县工商局举行工商系统行风评议座谈会。协会会长许心孚和工商评议组成员将前阶段调研情况直面向工商局交流反馈。县纪委纠风室副主任钟华锋同志也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首先由工商评议组组长徐君义就动员会后对我县工商系统行风建设的总体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提出的几点建议作了详细的汇报,并总结出通过对数十家企业和上百名工商个体户的询问了解及对城关中心菜市场、办事窗口、工商投诉中心等现场的明查暗访,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县工商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市场准入服务、加强市场监管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有较好的口碑,整体形象感到满意的占大多数,不满意仅占少数。
协会工商评议组成员通过调研后,在肯定工商局成绩的同时,也提出存在的问题:一是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农村的市场工商监管基本上不到位,特别是影响老百姓生活的食品安全留有工商监管死角,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二是主要集镇菜市场脏、乱、差现象严重,人民群众对此很不满意。三是对无照经营打击不力,特别在黑网吧、流动摊点和黑棋牌室上表现突出,人民群众呼声强烈,要求管理部门负起工商监管的职责。四是对涉及违法案件的查处,存在不公开、不透明和处罚自由裁量权过大的执法不公问题,企业对此有较强烈的反映。五是工商系统服务态度有待提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六是其他方面主要有企业调取章程等档案收费和收取的费用流向问题。
评议组还建议工商局要转变观念,变要我做为我要做、要创新监管方法和服务方式,从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最后,县纪委纠风室副主任钟华锋就此次行风评议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抓住重点落实整改;二是要按规定落实相关政策性的问题;三是多沟通多协调,将评议工作进一步落实到实处。
玉环县招投标工作引起协会关注
为了解我县招投标工作开展情况,协会于年初工作任务中确定成立招投标调研小组。调研小组分别由李鹤平、孔小青任正副组长,五大组各抽取1-4名不等的监督员组成十人的招投标调研小组。
6月13日,协会召开调研小组会议进一步商定调研的相关事宜。
会议讨论了对招投标调研需走访的对象以及调研的内容。最后将招投标调研的范围限定三个方面:一是政府采购方面;二是建设工程招投标方面;三是药物采购方面。
下阶段将会按拟定的调研内容去相关部门走访、了解。
玉环县招投标中心第一次调研情况
2010年6月23日上午,协会招投标小组一行六人去县招投标中心进行调研。县招投标中心常务副主任林才增同志及“中心”的综合办、政府采购科、建设工程交易科的负责同志一起参加座谈。调研情况如下:
一、招投标中心的单位性质及机构设置。“中心”系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定编10人,实际在编人员6人,临时招用人员7人,借用1人,目前在职有14人。下设4个科:综合科,有工作人员4人,在编人员1人、借用1人、临时人员2人;政府采购科,由县财政局划入,有工作人员3人,在编1人、临时人员2人;建设工程交易科,由县建设规划局划入,有工作人员5人,在编3人、临时人员2人;土地产权交易科,由县国土资源局划入,人员在县国土资源局,不在中心。
二、招投标中心及各科的负责人。中心主任由县为民服务中心主任郑善森兼任,常务副主任林才增(县为民中心副主任),综合科长张平、政府采购科长沈琦斌、建设工程交易科长华彬、土地产权交易科长金冯琴。
三、在中心招投标的项目有:(一)政府采购;(二)建设工程交易;(三)土地产权交易。招投标的形式有: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购、单一来源、协议采购(是公开招标中的一种)。
四、招投标的标的额,按照规定,凡政府采购项目金额在50万以上、建设工程单项投资在30万以上都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
五、2009年在中心进行招投标的项目有:(一)政府采购155次,其中竞争性谈判34次,预算金额638。33万元,实际购买支出537.73万元,询购23次,预算金额510.34万元,实际购买支出434.34万元,公开招标3次,预算金额344。53万元,实际购买支出300。54万元,跟标94次,预算金额111.64万元,实际支出105.70万元,单一来源1次,预算18.1万元,实际支出11.30万元,协议采购尚未进行。政府采购部份09年节约支出233.34万元,节约率14。38%;(二)建设工程交易139项,公开招标120项、邀请招标19项,预算金额12.53亿元,实际中标金额11.31亿元,节约率9.74%。在建筑工程交易中,招投标的占应招标工程的100%,其中建筑工程37项、7.95亿元,市政工程47项、2.12亿元,交通工程10项、0.6505亿元,水利工程11项、0.1667亿元,其他工程34项、0.4235亿元。
六、招投标中的评标人员,由5人组成,其中业主1人,专家4人,专家在县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挑选。评标人员的主要职责,对投标企业的资质、工程项目的五大员(项目负责人、工程师、施工员、安全员、质量监督员)进行审查,对标的进行比对,最后以投票形式,少数服从多数,确定中标企业。
七、中介企业与招投标中心的关系。现在工程中介代理公司有4家(大地、中天、恒信、台州建设),他们只为业主提供有关工程招投标中一些服务工作,与招投标中心没有直接的关系。
八、招投标中心外另有招标组织。玉环县招投标中心从名称上看似乎是统管全县招投标的单位,其实并非如此。在“中心”以外,县发展改革局有重点工程招标,县建设规划局、水利局、交通局都有在搞招投标,各乡镇也有招标办,当然有些工程投资在30万元以下的不需在县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投标,但有些投资超过30万元的工程项目在县招投标中心之外搞招投标,主要原因是,有些工程无法立项,有的建设土地来源不合法,一句话,就是招标的前置条件不具备,无法在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投标。另外,有的工程投资超过30万元,但为了不在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投标,经过肢解为几个工程,大化小,在场外进行。政府采购部份,县财政局是主宰一切,一部份由县财政局经审批后交给县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还有由县财政局采购中心直接进行,这部份有多少不清楚,实际上“中心”只不过是例行一个招投标手续而已。
九、招投标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问题。这个问题只能在招投标中心的评标室内是公开、公平、公正的,没有任何问题。大家所关心的串标问题、企业挂靠问题,在评标室内是无法发现的,要在标后的监督,这个职权县招投标中心没有,要靠其他职能局的有关科室来进行,可是现在监管不严,问题较大。
对县节水办调研后的几点建议
近来听到群众反映县节水办在往年工作中有乱罚款现象,尤其在企业中反响蛮大。为此,协会于5月份专门成立了县节水办调研组,深入企业单位进行调查研究。
7月27日,由调研组组长吴育高同志主持与成员在县委小礼堂会议室对调研结果进行梳理、汇总。最后,对县节水办的执法权限划定归纳以下建议:
(一)县节水办的职责与县自来水公司有相同的对象,相同水源、相同网络,但两家时有矛盾。建议县节水办对企业超指标用水的收费权限直接划给县自来水公司。由县自来水公司承担起相同的任务,有效且能节约费用。不仅节省办公用地,而且人员方面也可得到相应精减。
(二)建议将县节水办列入到县水利局内设的办公机构。节约用水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县节水办的职能主要是以大力宣传基本国策为主要任务,提高全民节约用水的意识使节约用水成为人人自觉行动。当前政府在做为企业减负的工作时,如果县节水办把超指标用水倍数收费作为主要任务,势必加重企业的负担。同时,核定企业用水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也存在责疑。再说,自来水管网建设均由县自来水公司投资、维护,而超指标倍数收费归县节水办反而显得不顺。把县节水办的行政执法权列入到县水利局下设机构,避免群众认为县节水办是与企业超指标用水倍数收费为主要任务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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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7235005 邮箱:yhhfj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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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发:庄德华 编辑:黄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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