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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屿办事处:推行4+2工作机制力促作风转变
[2008-6-25 17:14:45]
一是推行4项新制度。第一是专职干部驻村制度。要求驻村人员脱离原来线上工作,确保工作重心真正下移到村里;第二是中层干部末位淘汰制。由党政班子、机关干部、村主要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党代表及各站所负责人等三个层面对中层干部当年的表现进行综合打分。对连续两年考核排在末二位的,进行淘汰;第三是一般干部待岗制。主要是针对思想素质低,不钻研业务,不胜任本职工作,完不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和轻微违纪尚构不上纪律处分的一般干部,进行待岗;第四是四个一工程制度。针对涉及港口基础设施、交通、电力、工业园区、环保、渔港、水利等方面的10项工程建设,实行“一项工程,一套班子,一位主抓领导,一抓到底”,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进度。
二是完善2项载体。第一是完善“为民服务新十点”。通过强化学习,要求广大干部职工切实掌握“十点”服务的基本内涵,并自觉体现到行动上,强化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理念,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第二是完善“民情联络图”。根据各村变动的一些新情况,对原先的联络图进行更新和充实。
三是加强监管。成立了以总办主任为组长、纪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为副组长的督查组,并下设督查室,负责对这六项工作机制的推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从而有效推进工作开展。
(陈屿办事处 詹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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