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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效能监察(2008)第四期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9日 点击数: 收藏 打印文章

 

 

玉环效能监察

 

第四期

 

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县纪委效能监察室               2008716

 

 

本期目录

 

·工作动态·

中心查结一网上失实投诉案件

城关某企业擅自搬迁受到处理

 

 

 

中心查结一网上失实投诉案件

619,我中心收到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转来的《关于玉环县司法局在事业单位考试过程中有受贿作弊行为》的网上投诉交办件,中心立即会同县纪委执法监察室组成调查组,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最后认定该投诉件为失实投诉件。原来,在今年4月,县司法局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矫正司法协理员。社区矫正司法协理员参与和协助县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帮困解难、生活指导等辅助性工作,身份为临时工,年工资2万元左右,均在乡镇司法所工作。为确保招考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县司法局采用公务员招考录用的程序开展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经过公告报名、组织笔试、改卷登分、组织面试、体检政审等一系列程序,最后确定了11名人员录取。后又根据上级的要求,按照分数高低增加了5名录取人员。调查组认为,县司法局虽然在招考过程中存在人员扩招和面试出题方面的缺陷,但在当前临时工作人员录用工作不规范的大环境下,能够按照公务员招考录用的程序开展临时工的录用工作,是值得肯定的,其做法是应该予以鼓励和推广的。

调查组认为,投诉人在投诉件反映的内容与事实不符。一是本次招考的是社区矫正司法协理员,是临时工,并非投诉件中反映到的是县司法局事业单位考试。二是投诉件中反映到有篡改成绩的问题,调查组查阅了所有考生的试卷,未发现恶意涂改的痕迹;对录取的考生的成绩逐项进行重新核分,也没有分数失实和篡改成绩的现象。因此调查组最后认定该投诉件为失实投诉。78,台州日报也对该投诉件的情况进行了翔实的报道。

(本刊)

 

城关某企业擅自搬迁受到处理

6月初,城关双庙村部分村民来到我中心,感谢中心还给他们清净安宁的生活环境。原来在5月底,城关双庙村群众反映玉环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搬迁到该村,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给周围环境造成了污染,生产时的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我中心接到投诉后,立即督促环保、工商、供电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彻底解决这起投诉件。 64,县供电局组织人员到该公司查看,发现存在违章用电,拆除违章用电部分。66,县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实地调查,并责令该公司于7月底前搬迁,调整作息时间,不得进行夜晚作业,废水通过集水池进行循环利用。通过多方努力,解决了周边群众的后顾之忧。

(本刊)

 

 

 

 

 

 

 

 

 

 

 

投稿电话:87234563         投稿邮箱:yhtszx@126.com

效能投诉邮箱:yh96178@126.com

发:常发单位        签发:周方新      编核:蒋祖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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