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新华 记者骆战红)如何让离任者盘清家底不留“尾巴”,如何让继任者明白接棒加快发展, 7月30日,玉环县专门出台了《玉环县县管干部离任工作交接制度》,探索细化县管干部离任交接内容,规范交接程序,确保干部专心致志谋事业、干事业。
长期以来,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时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但由于只注重经济方面的交接,往往会导致前任“家底”不清,后任另起“炉灶”,前后责任不明等现象。玉环县委组织部经深入调研,分业务工作、经济工作、个人使用保管公物3大类11小类对干部离任前后应交接的内容进行细化。
在细化交接内容的同时,玉环县委组织部更是规范交接程序,要求分四步走完成交接,首先由组织部门发出离任交接通知书;第二步由离任方填写移交书,在7天内对移交事项予以整理、造册;第三步是对移交过程实施监证人制度,在监证人的监督下,交接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盖章;最后,县管干部凭移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离任手续。
“通过内容细化和程序规范,可以让离任者走得清白,让接任者接得明白,同时也能使问题最大程度地暴露出来,便于我们对离任者下一步的考察使用。”玉环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陈亨标表示,组织部门将会同纪委、审计等单位全程监督离任交接工作,并经常性开展回访,以确保离任交接能交到底,交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