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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效能监察
第九期
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县纪委效能监察室 2008年11月20日
本期目录
·效能督查专刊·
◇县财政局出台督查制度狠抓机关效能建设
◇县质监局四项制度推动机关效能建设
◇楚门镇创新工作机制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县财政局出台督查制度狠抓机关效能建设
8月,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县财政局制定出台了机关效能督查制度。一是界定督查内容。将督查内容分为履职尽责、首问责任、上班考勤、会风会纪和“四条禁令”五个方面。二是明确督查方式。局机关效能督查每季度组织督查一次,视情不定期进行督查,并聘请行风监督员不定期进行督查。三是强化责任追究。机关工作人员及下属单位人员受到效能责任追究的,一律取消其当年度的各项评优评先资格;受到诫勉谈话的,扣除2个月各类考核奖金(含月目标考核奖和年度考核奖);受到通报批评的,扣除3个月各类考核奖金;受到书面效能告诫的,告诫期内扣除6个月各类考核奖金;再次违反“四条禁令”受到效能责任追究的,扣除各类考核、奖金,当年度考核一律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县财政局)
县质监局四项制度推动机关效能建设
为提高行政机关管理水平,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树立质监良好形象,县质监局最近推出四项制度,进一步推动机关效能建设。一是效能建设交叉检查暂行规定。采取局科室之间交叉检查、部门对口督查、行风监督员暗访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效能建设交叉检查,切实加强机关效能监察,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二是机关考勤暂行规定。继续实行局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签到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程序和政治、业务学习点到制度,严肃组织劳动纪律,确保工作任务落实。三是节能降耗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执行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用品等规定,倡导勤俭办事优良作风,规范管理,开源节流、节能降耗。四是“治庸提效”责任追究办法。坚持有错必罚,无为必究,权责统一,过罚相当,责任追究与教育防范、促进工作相结合。加强纪律作风和效能建设,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防止和减少行政过错,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楚门镇创新工作机制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该镇积极创新,采用“一二三”工作机制强化机关效能督查工作。一是组建一支队伍。在党政办、组织办、纪检办等科室抽调5名人员,另外聘请8名行风监督员组成机关效能督查员队伍,采用明查暗访的形式,不定期地对各有关科室人员的到岗、在岗、工作开展情况及“四条禁令”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二是畅通二个渠道。畅通舆论监督渠道,对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用过暗访督查,宣传典型,曝光反面,定期对会风、会纪和上下班情况进行通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设立意见箱,公布机关效能建设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落实三项措施。建立督查汇报制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由专人送交党政一把手审核把关,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完善督查工作制度,制定《楚门镇机关效能建设督查工作制度》,通过落实各项具体制度,加强对效能建设的监督管理。健全责任追究办法,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经整改仍造成不良影响的,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相关分管领导的责任。 (楚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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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投诉邮箱:yh961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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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常发单位 签发:周方新 编核:蒋祖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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