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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玉环:对重点部门实行廉政风险项目化管理

作者:记者:颜新文 通讯员:林长奇 吴斌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08-12-1第2版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02日 点击数: 收藏 打印文章

     自今年4月以来,浙江省玉环县纪委选择发改局、财政局、建设规划局、工商局等11个重点单位,实行重点部门廉政风险项目化管理,以加强对重点部门关键环节的权力制约,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县纪委的指导下,这11个单位都认真查找了本单位本系统在人财物管理使用这程中潜在的廉政风险,并提出至少1个防范廉政风险项目,上报纪委。然后根据确认的项目,按照“”事事有程序,过程有痕迹“的工作模式,征求专家、群众意见,制定防范廉政风险流程,确保权力行使全过程均受到规范、制约,增加透明度。同时,县纪委以流程图为依据,加强对防范风险项目执行情况的日常性督察,如需更改流程图运行轨迹,必须注明原因、责任人等。

    该县墙改办是首批开展廉政风险项目化管理的单位之一。该单位平均每年的墙改专项基金征收数额都在千万元以上,以往征收管理没有一个很规范的流程,施工项目业主往往采取托人说情等手段,要求减征或缓征。为规范墙改基金的征管,墙改办工作人员根据《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制定出一个详细的基金征收和返退流程图,设定了10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规范化操作的实施,使很多说情者吃了“闭门羹”,排除了人情等因素干扰。

    据县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计划把对重点部门实行廉政风险项目化管理这一做法于明年推广到全县其他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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