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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缺斤少两”说不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9日 点击数: 收藏 打印文章
  今年以来,关于我县家用型液化气钢瓶重量的争议越来越大,液化气计量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市民们的关注。1226日上午,协会组织行风监督员深入城关、楚门、陈屿、沙门等地,对我县各液化气供应点的灌瓶液化气的计量问题进行突击督查。

   据了解,按照我国相关标准规定,普通家用型液化气每罐液化气净重为1415公斤,而液化气空瓶重量为16公斤。而随着液化气钢瓶使用时间的增长,钢瓶内部残留的液渣以及钢瓶外部的铁锈、污垢等都会使液化气供应单位在充罐液化气时产生一定的重量出入。

   在城关燃气供应点,行风监督员们分别抽查了供应点内5家供应单位一定数量的未充空钢瓶和已充钢瓶,经电子台秤称重后分别计算出液渣重量和液化气净重。

  从当天对四个乡镇的抽查结果来看,我县部分燃气供应单位的确存在着液化气净重不达标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供应单位在充灌液化气时简单地以钢瓶标签重量加上14-15公斤液化气作为最后的衡量标准,忽略了“二次”充灌液化气时钢瓶内部液渣、外部污垢等因素,这些液渣与污垢无形中增加了空瓶的重量,从而导致液化气出现“缺斤少两”的现象。

   针对这一现象,监督员们希望我县各个液化气供应单位能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在充灌液化气时,尽量减少误差,真正做到“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充分维护市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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